摘要
近日,國家環保部與國家質檢總局聯合發布了《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對8種常見的車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簡稱VOC)濃度設定了限值。
內容
近日,國家環保部與國家質檢總局聯合發布了《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對8種常見的車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簡稱VOC)濃度設定了限值。這是中國第一次就乘用車內空氣質量發布相關標準,該《指南》將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相關部委的負責人表示,考慮到國內汽車市場發展的現狀,目前部分企業還達不到該標準的要求,所以此標準現為推薦標準,但今后“肯定會推出強制性標準”。
新規解讀
新發布的《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規定了車內空氣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稀、甲醛、乙醛、丙烯醛的濃度要求,主要適用于銷售的新汽車,使用中的車輛也可參照使用。
據悉,制訂這項標準主要是因為近年來由車內空氣污染引發的糾紛、訴訟日漸增多,而有關部門在處理時,由于沒有相關標準作為依據,既無法對消費者權益實施有效的保護,也無法約束企業的生產活動。而早在2009年11月,環保部和質檢總局就已聯合發布了《車內空氣中揮發性有機物濃度要求》(征求意見稿),《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與兩年前發布的征求意見稿所涉及的污染物指標及限值相同,但在標準名稱、引用文件等方面有所不同。
中國室內環境監測工作委員會秘書長、國家室內環境與室內環保產品質檢中心主任宋廣生表示,新車內空氣污染問題與汽車生產工藝和材料密切相關,個別企業為了降低生產成本,采用了有污染的膠粘劑、阻尼片等有污染的材料,成為車內空氣污染的主要問題,“指南”可以有效提高汽車生產企業對材料的選擇和控制程度,有效處理消費者由于車內空氣質量問題引發的司法案件,保護消費者的產品質量權益和生命健康權益。
汽車業的企業責任
任何污染治理治本的辦法都是必須從源頭開始,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環境污染與健康創新基地研究院張金良和副研究員聶靜均認為,汽車生產企業應該為車內污染治理承擔起首要責任。
比如,車企應該對車內各種污染物的來源進行定量分析,找到污染物的發生源,有針對性地采取替換、升級等技術措施改進汽車、零部件、原材料等生產工藝。整車廠可以倒逼零部件生產企業生產出滿足最新環保政策的產品,零部件生產企業應當根據汽車企業治理污染的要求,選擇適當原材料,改進生產工藝。同時,汽車和零部件生產企業都應逐步建立和完善產品空氣中揮發性有機物釋放性能的檢測、監控體系。
中國車企新考驗
現在距《指南》正式施行還有不到3個月的時間,整車企業是否做好了迎接這場大考的準備?據長期從事汽車內飾件TVOC(總揮發性有機物)監測的帕莫瑞科技有限公司CEO徐宏瑋介紹,一些大型跨國車企早已建成自己的汽車環保標準體系,不過具體規定有可能根據其合資公司所在市場的不同而指標不一。
徐宏瑋還介紹說,在國外,各國雖然也沒有成熟的車內空氣污染強制標準,但是諸如德國大眾、德國寶馬等知名企業早就采用了先進的第三方監測系統對其產品進行相關檢測,以保障消費者利益。
在國內,部分車企已經意識到車內空氣質量是消費者選擇汽車的重要指標之一。據了解,大眾、通用、 SGS 通標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等知名汽車制造商和第三方認證測試機構的環境測試實驗室,已經著手進行汽車內飾件TVOC監測。帕莫瑞科技有限公司攜手德國Testa Gmbh已陸續為多家國際知名的汽車環境測試機構、汽車整車研發機構和制造商在中國的分公司和實驗室提供了多套汽車內飾件TVOC在線監測系統,用于新產品研發、產品質量檢驗測試等。
不過,也有的國內車企因從前對于環保要求較為漠視等原因,在相關方面缺少資金技術投入。“《指南》的實行有可能帶來自主品牌新一輪的優勝劣汰。”有業內人士分析,在中國汽車市場今年整體陷入低速增長、自主品牌生存壓力不斷增大的敏感時期,環保標準的提高有可能對一些企業來說是極大的考驗。
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