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檢測尚存“優化”空間
發布于 2011/10/26閱讀(1452)來源 ltrlw
摘要
在上海,相關監管部門每年要監測各類食品1萬余件,獲得超過12萬項次的監測結果,抽檢比例達8件/千人。
內容
農獸藥殘留、真菌毒素、致病菌、轉基因……要了解食品真相,這些看不見的檢測數據至關重要。在上海,相關監管部門每年要監測各類食品1萬余件,獲得超過12萬項次的監測結果,抽檢比例達8件/千人。
經過歷時3個月的調研,上海市全國人大代表“食品安全”專題調研組近日發布一份關于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若干問題的調研報告。在調研組看來,上海的抽檢頻次雖已處于全國領先水平,但食品安全檢測資源還亟待整合,檢測水平尚存“優化”的空間。
檢測機構“單兵作戰”
目前,上海有63家從事食品檢測的機構。43家隸屬政府部門,其中衛生部門20家,農業部門7家,質監部門7家,食藥監部門8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1家;其余20家是企業性質(包括外企)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和高校實驗室。從檢測項目和能力來看,這些機構能夠檢測微量元素、農獸藥殘留、真菌毒素、致病菌、轉基因等28大類食品及食品添加劑和相關產品。
但如此強大的陣容未必能給出全面、客觀的檢測結果。調研組認為,這是因為不同部門的檢測機構專長不同,雖然“單兵作戰”能力強,但沒有形成整體合力。比如衛生系統的技術機構擅長于食源性疾病診斷和食品衛生指標檢測,農業、質監、食藥監系統的技術機構分別承擔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加工食品、餐飲消費環節食品的質量安全檢測,糧食系統的技術機構主要從事貯藏運輸以及生產經營環節糧油及其制品的檢測,由于這些機構未聯成網絡,無法形成一套全面、客觀的檢測數據。
調研組認為,除了提高單個機構的檢驗檢測能力外,還要整合不同檢驗檢測機構的力量,實現信息共享和優勢互補。
檢測數據應實現共享
因受制于“分段監管”體制,檢測資源普遍分割,機構布局不盡合理。調研小組發現,政府檢測機構一定程度上存在著重復建設、同質化等問題,部門間重復抽檢、結論“打架”等現象時有出現。另一方面,各監管部門在監測和日常監管中積累了海量的數據,但由于缺乏溝通和共享平臺,很多數據的潛在價值并沒用得到充分挖掘利用。
調研組在寧波考察發現,寧波市于2009年研發了一套食品安全檢驗檢測信息共享系統,所有檢驗機構承擔的政府檢驗項目,必須在一周內錄入系統。系統運行兩年多來,共獲得近11萬批次、120余萬項次的食品檢驗檢測信息,較好地實現了食品檢驗檢測的資源共享。
“寧波經驗值得效仿?!闭{研組建議,進一步總結推廣寧波等地區的經驗,在國家和省級層面分別建設食品安全檢驗檢測信息共享平臺,以實現檢測資源共享和信息互通。同時,建議加快檢驗檢測標準的制定和清理步伐,解決標準沖突、缺失等突出矛盾。
培育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
“檢驗檢測機構獨立性不強?!闭{研組認為,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常常依據“自家”檢測機構提供的檢測結果進行監管,難免讓人質疑其檢測數據結果以及監管執法的公正性。
在代表們看來,隨著食品產業的迅速發展,單純依靠政府所有的檢驗檢測資源,已越來越難以滿足政府監管、企業和社會送檢等需要。
調研小組認為,作為食品檢驗檢測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可以提供可靠的技術支撐。
為此,調研組建議,國家盡快制定促進和規范第三方食品檢驗檢測機構建設的法規制度,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建設食品檢驗檢測中介服務機構,推動形成開放有序的食品檢驗檢測市場。第三方機構除了為社會提供檢驗檢測服務外,部分技術水平高、服務好、科學公正的機構也可接受政府委托開展檢驗檢測業務。同時,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下,部分政府所屬的檢測機構可探索改制為第三方檢測機構,促進市場競爭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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