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新能源高質量發展 國家能源局提出4項重點任務
發布于 2024/06/06閱讀(287)來源 ltrlw
摘要
推動能源結構由傳統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轉變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一項重點工作。實現整體能源產業的多元化和清潔化,在日趨加劇的能源需求下至關重要。
內容
推動能源結構由傳統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轉變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一項重點工作。實現整體能源產業的多元化和清潔化,在日趨加劇的能源需求下至關重要。也正因如此,推動能源結構變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意義重大,是保證未來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之一。
而要實現高質量發展新能源,保障能源安全,推動能源產業建設是關鍵。這個過程中就涉及到一個新能源消納的過程。所謂新能源消納,指的是將清潔能源(如風電、太陽能等)發出的電力完全消化、吸納,實現“發多少用多少”的目標。這個過程的難點在于維持電力系統的實時動態平衡,需要解決新能源發電波動性、間歇性和不可預測性等特點。因此,其背后涉及到非常復雜的電網配套建設、地區能源調度等工作。
而為了更好的做好新能源消納工作,國家能源局于近日發布了《國家能源局關于做好新能源消納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通知針對網源協調發展、調節能力提升、電網資源配置、新能源利用率目標優化等方面提出了指導意見,強調了目前的4項重點任務,即加快推進新能源配套電網項目建設;積極推進系統調節能力提升和網源協調發展;充分發揮電網資源配置平臺作用;科學優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標。
加快推進新能源配套電網項目建設涉及到加強規劃管理、加快項目建設、優化接網流程三項工作。提出加強規劃管理,分別對500千伏及以上、500千伏以下配套電網項目及配電網的規劃管理工作提出改進要求;明確了要為國家布局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流域水風光一體化基地等重點項目開辟納規“綠色通道”;要求優化接網流程,電網企業要主動為新能源接入電網提供服務,簡化審核環節,進一步提高效率。
系統調節能力建設是新能源消納的重要保障,積極推進系統調節能力提升和網源協調發展具體到細節包括加強系統調節能力建設,促進調節資源優化配置;強化調節資源效果評估認定;有序安排新能源項目建設;切實提升新能源并網性能。
至于如何充分發揮電網資源配置平臺作用,通知給出得以意見是進一步提升電網資源配置能力,因地制宜推動新能源微電網、可再生能源局域網建設,提升分布式新能源消納能力。同時充分發揮電力市場機制作用,強調了要建立健全區域電力市場,優化區域內省間錯峰互濟空間和資源共享能力。
通知中還提出科學確定各地新能源利用率目標,充分考慮新能源發展、系統承載力、系統經濟性、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統籌確定分地區的利用率目標,明確優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標管理方式,強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標執行,以達成科學優化新能源利用率的大目標。
此外,通知中還就管理措施進行了說明,強調了要扎實做好新能源消納數據統計管理工作與常態化開展新能源消納監測分析和監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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