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新規來啦!多項涉及食品、藥品等領域
發布于 2022/11/03閱讀(700)來源 ltrlw
摘要
部分將于11月起實施的政策法規如下,多項涉及食品、藥品等領域,
內容
《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2022版)》
市場監管總局修訂發布的《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2022版)》,將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通則》全面總結食品生產許可工作,針對各地食品生產許可審查工作出現的新問題,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新要求進行修改完善。還進一步簡化了食品生產許可審查工作的程序,例如在許可審查時限方面,現場核查完成時限壓縮至5個工作日,嚴格了食品生產許可審查工作要求,夯實了生產者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
《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將于11月1日起施行。《規定》要求,具有一定規模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在配備食品安全員的同時,應當依法配備食品安全總監,包含的五類企業為:特殊食品生產企業;大中型食品生產企業;大中型餐飲服務企業、連鎖餐飲企業總部;大中型食品銷售企業、連鎖銷售企業總部;用餐人數 300 人以上的托幼機構食堂、用餐人數 500 人以上的學校食堂,以及用餐人數或者供餐人數超過 1000 人的單位。
《藥品召回管理辦法》
國家藥監局發布新修訂《藥品召回管理辦法》,將于11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辦法》共五章33條內容。新修訂的《辦法》完善了持有人對可能存在質量問題或者其他安全隱患藥品的調查評估要求,細化了持有人主動召回實施程序,督促和指導持有人對存在質量問題或者其他安全隱患藥品及時主動召回,切實履行藥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義務。
《關于發放藥品電子注冊證的公告》
國家藥監局發布《關于發放藥品電子注冊證的公告》,將于11月1日起實施,規定藥品電子注冊證與紙質注冊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放范圍為11月1日起由國家藥監局批準的藥物臨床試驗、藥品上市許可、藥品再注冊、藥品補充申請、中藥品種保護、進口藥材、化學原料藥等證書以及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
《關于對電子煙征收消費稅的公告》
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對電子煙征收消費稅的公告》,新規自2022年11月1日起執行。明確了對電子煙征收消費稅有關事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進口)、批發電子煙的單位和個人均繳納消費稅,生產(進口)環節稅率為36%,批發環節稅率為11%。
《關于印發多聯式空調(熱泵)機組和電風扇兩類產品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修訂)的通知》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關于印發多聯式空調(熱泵)機組和電風扇兩類產品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修訂)的通知》,《通知》明確,規則自2022年1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2022年11月1日前出廠或進口的產品,可延遲至2024年11月1日按修訂后的實施規則加施能效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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