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近千個食藥監局要消失
發布于 2018/02/22閱讀(1094)來源 ltrlw
摘要
隨著2018年全國“兩會”越來越近,食藥監管體制的走向,成為業界熱議的話題。
內容
更有媒體報道,2018年,食藥監管體制或將迎來新一輪改革。食藥監總局將繼續單列、拆分還是被撤并,各種猜測不斷浮出水面。
食藥監管改革20年
從1998年國務院組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至今,已近將近20年的時間。
1998年,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SDA)成立,隸屬國務院,開始統一負責藥品研制、生產、流通、使用的行政監管和技術監管。這是中國政府第一次建立獨立于藥品生產管理體系的藥品監督機構,意味著中國藥品安全監管進入了政府專門部門監管模式。
2000 年,我國藥監體系開始實行省級以下垂直管理,各級地方成立職能集中統一的藥監機構。
2003 年,在SDA的基礎上組建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SFDA)。這一次機構改革是以美國FDA為模版,新加入了對食品、保健品和化妝品的監管職能。
2008 年,是中國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的關鍵年,SFDA重歸衛生部管理,同時取消省級以下垂直管理,改由地方分級管理,業務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衛生部門的監督指導。
2009 年7 月25 日的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座談會上,提出“科學監管”的口號,將監管工作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2013 年的改革,整合有關食品安全的監管職責,組建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CFDA),至此我國完成了對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職能的集中統一。
機構或迎大調整
此前,有媒體報道,種種跡象表明,食藥監管改革,或將藥品和食品拆分到不同部門。事實上,這并非空穴來風。
近日,中央黨校政法部憲法行政法教研室副主任劉素華在《中國法律評論》發文表示,“從目前已在地方實施的“三合一”機構改革的運行效果看,與預期目標差距較大,我們需要審慎思考重構食品安全監管機構的改革路徑”。“需要加快解決中央和地方改革不同步的問題,盡快統一地方食品監管機構改革模式”。
早前,紅盾論壇就報道,隨著《“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十三五”國家食品安全規劃》和《“十三五”國家藥品安全規劃》三個規劃的相繼印發,相信明眼人都能看出,關于食藥監管體制改革的大局已定。
例如,工商總局在解讀“十三五”國家市場監管規劃時,對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的方向和目標進行了詳實的闡述。
此外,食藥總局在解讀“十三五”國家食品安全規劃時,緊扣食藥安全主題,沒有再強調統一權威的食藥監管體制。
有媒體報道,從工商系統內部傳來一個流傳甚廣的說法,“國務院將整合工商、質監、食藥部門的職能,設立一個類似市場監管總局的機構。”
而在食藥系統,“三局合一”的消息也開始傳播,但與上述稍有不同——藥品、醫療器械部分將劃歸國家衛計委管理,食品納入大市場監管。
據報道,全國共有2000多個縣級行政單位,接近三分之二已經執行三合一,剩下的近千個基層藥監局名稱很有可能也將被撤。
已有地方在行動
去年5月,關于設立上海市市場監管工作委員會的文件已經下發的消息,開始在網絡上流傳。
按照該文件表述:上海市委同意“設立中共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委員會”,負責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黨的工作。同時撤銷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委員會、中共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委員會等。
更早前,2014年7月30日,天津市將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三個部門“三合一”,成立了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開始在直轄市常事“大部門管市場”。
深圳特區、上海浦東新區、浙江舟山市等地也探索建立了市場監管局。
未來,對基層而言,工商也好,食藥質監也罷,可能都將不存在了,存在的只是市場監管局。
毫無疑問,未來,全國食品藥品監管模式,或將迎來又一次改革大風暴。
相關資料
上一篇: 食藥監總局:到2020年制訂修訂國家藥品標準3050個
下一篇: 國務院:對涉安全、健康、環保產品依法實施強制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