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經山東省青島市市長辦公會審核同意,由青島市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實施了《青島市十二五環境保護規劃》。
內容
近日,經山東省青島市市長辦公會審核同意,由青島市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實施了《青島市十二五環境保護規劃》。
市環保局通過課題研究、專家咨詢、實地調研等方式,并借鑒上海、杭州、寧波等城市的經驗做法,于2010年11月完成《規劃》初稿編制。經廣泛征求市民與相關部門意見,并與青島市“十二五”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能源建設規劃等相關規劃對接后,于2011年4月1日通
過了專家評審。之后結合落實中央和省、市重要會議及文件精神,同時根據采納的公眾意見,對《規劃》做了進一步調整完善,經市長辦公會審核同意后由市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實施。
《規劃》主要包括五方面內容:
第一部分在肯定“十一五”以來環境保護工作成效的基礎上,指出“十二五”期間在能源結構、復合型大氣污染、流域污染治理和膠州灣保護、農村環境污染治理等諸多方面還存在一些突出環境問題需要加快解決。
第二部分提出了“十二五”期間全市環境保護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確定了污染減排、環境質量、污染防治等三大類共14項主要指標,其中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項約束性指標的排放總量要比2010年分別減少12.1%、14.8%、10.0%和14.5%,同時還確定了市區環境空氣主要污染物年均濃度降低20%,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不低于95%,污水再生利用率不低于20%等國內先進水平的指標值。
第三部分確定了“深入推進污染減排,促進發展方式轉變”、“全面推進環灣保護戰略,改善水環境質量”、“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提升環境空氣質量”、“合理處置固體廢物,強化資源再生利用”、“加強農村環境保護,促進城鄉協調發展”、“加強環境監管,保障環境安全”、“大力發展環保產業,促進兩型社會建設”、“推進生態市建設,提高生態文明水平”等八大類重點工作任務。
第四部分列出了支撐規劃實施的重點工程項目,確定在“十二五”期間,規劃實施污染減排、結構性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及處置、生態建設、農村環境保護和環境監管與應急能力建設等八大類重點工程,總投資約525億元。
第五部分是規劃實施的綜合保障措施,借鑒國內環境保護工作的先進經驗,共提出“完善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機制,構建環保大格局” 、“強化環境法制建設,嚴格環境執法”、“多渠道增加環保投入,開展環境經濟政策研究和試點工作”、“加強環境科研,發揮科技支撐作用”、“加強規劃的執行力,確保規劃有效推進”等五項保障措施。
《規劃》是“十二五”時期青島市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民生改善的重要規劃,也是實現市第十一次黨代會確定的“率先科學發展,實現藍色跨越,加快建設宜居幸福的現代化國際城市”奮斗目標的重要規劃。下一步在市政府的統一部署下,青島市環保局將督促各區市、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以考核為支撐,把規劃變成計劃,以投資為支撐,把建設變成工程,以改革創新為支撐,把管理變成制度,突出規劃目標和任務的分解落實,提高規劃實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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