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據今年年初征求公開意見的該標準修訂版,將增加臭氧8小時監測值;PM2.5可吸入顆粒物尚未列入新標準,但開始作為各地指標的參考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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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底的環保部常務會議,對《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修訂情況進行匯報。
根據今年年初征求公開意見的該標準修訂版,將增加臭氧8小時監測值;PM2.5可吸入顆粒物尚未列入新標準,但開始作為各地指標的參考值。這是目前國內空氣質量指標最具爭議的兩個指標。
據了解,修訂仍處于征求意見階段,新標準最終有可能在年底出臺。
標準雖寬仍能保護公眾健康
我國在1982年制定了《大氣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項目只有6項。1996年進行了第一次修訂,改名為《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污染物項目擴大到了10項,此后,環保部又在2000年進行了局部修改,取消了氮氧化物指標,并放寬了二氧化氮和臭氧的標準。
此次修訂最令人關注的問題之一,是增設了臭氧8小時平均濃度限值。
環保部《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以下簡稱《說明》)中寫道,以連續8小時最高濃度限值為主的臭氧的空氣質量標準已成為世界各國臭氧環境空氣質量發展的趨勢,一小時的濃度限制已不能適應環境管理的需求。
此次修訂將臭氧8小時的平均濃度限制二級標準設定為160微克/m3,該濃度限值在國際上雖然相對較寬,但基本上能夠起到保護公共健康的作用。
根據《說明》,6到8小時暴露在臭氧濃度在120微克/m3以下存在健康危害。北京市2001年至2002年臭氧小時濃度在14.4-232微克/m3之間,平均為88.9微克/m3。
此前臭氧標準為1小時監測值
我國此前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并非沒有臭氧監測,但依據的是一小時的監測值,即一天中監測到的每小時最大臭氧濃度作為指標,但是,這個時間值無法反映長時間累積臭氧濃度給人體造成的慢性傷害。
“應該說,這是一個科學上的進步,更全面地考慮臭氧污染造成的效應。”北大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邵敏指出。他還表示,標準設立和信息公開是兩回事。臭氧一小時監測值此前也列入了國家標準,但一直沒有公開。
可吸入顆粒物暫不實施更嚴標準
在此次修訂標準中,首次列出了PM2.5,但是并非列入強制的統一標準,而是作為參考值供各地參考。
在我國當前很多城市,可吸入顆粒物是主要污染物,粒徑小于等于10微米可吸入顆粒物叫PM10,粒徑小于等于2.5微米的叫PM2.5。
“PM2.5更小,進入人體肺部的也就更多,”北大醫學部公共衛生學院教授潘小川說,因為顆粒物上會附帶有毒物質,當進入人體的顆粒物更多時,對人體各方面造成的傷害也更多。
研究顯示,2004年至2006年期間,當北大觀測點的PM2.5日均濃度增加時,約4公里以外的北大第三醫院的心血管病急癥患者數量也有所增加。
是否有PM2.5監測值,是我國環境空氣質量標準與WHO準則和其他很多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的首要差別,也是目前我國環境空氣指標中最具爭議的一塊。我國目前的監測,只有PM10的顆粒物。雖然有多個城市和科研機構在做PM2.5的監測,但因為沒有國家標準,就無法進行考核和公開。
而國際上主要發達國家均已制定了PM2.5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亞洲的日本、泰國和印度也制定了該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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