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天上午,國家環境保護部在北京發布了《2011中國環境狀況公報》。公報指出,2011年,全國環境質量狀況總體保持平穩,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扎實推進;地表水水質總體為輕度污染,湖泊(水庫)富營養化問題突出.
內容
今天上午,國家環境保護部在北京發布了《2011中國環境狀況公報》。公報指出,2011年,全國環境質量狀況總體保持平穩,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扎實推進;地表水水質總體為輕度污染,湖泊(水庫)富營養化問題突出;重金屬污染等嚴重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有所緩解;城市空氣質量中細顆粒物污染逐步凸顯。
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上午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環保部副部長吳曉青指出,個別國家駐華領事館自行開展空氣質量監測,并在互聯網上發布,既不符合維也納外交關系、領事關系公約的精神,也違反了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從標準上看,今年年初我們參考世衛組織指導值,制定了我們的空氣質量標準。中國現在發布的新的空氣質量標準,其中PM2.5日均值75微克/立方米,是根據中國的發展水平和技術條件決定的。北京、上海發布的PM2.5監測數據,與個別領事館發布的監測數據日均值是基本一致的,但評價結果相差很大,主要原因是他們用本國的空氣質量標準來評價我國的空氣質量,這是明顯不合理的?!?/p>
公報指出,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浙閩片河流、西南諸河和內陸諸河等十大水系469個國控斷面中,I~Ⅲ類、Ⅳ~V類和劣V類水質的斷面比例分別為61.0%、25.3%和13.7%。
325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按老標準評價,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城市比例為89.0%,超標城市比例為11.0%。但按新標準進行評價(PM2.5年均值的二級標準為35微克/立方米),在試點監測城市中多數城市細顆粒物超標,年均值達58微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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