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國土資源部獲悉,為應對我國長江三角洲、華北平原、汾渭盆地等地日趨嚴重的地面沉降災害,我國將實施地面沉降調查、地面沉降監測、地下水控采與超采區治理、地面沉降防治技術創新等四大工程。
內容
據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國務院日前審批同意的《全國地面沉降防治規劃》(2011~2020年),我國將以長江三角洲地區、華北地區、汾渭盆地為主要目標區,用十年時間,查明全國地面沉降災害現狀、發展趨勢、形成原因及分布規律,建立重點地區地面沉降監測網絡;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區域聯動的地面沉降防治工作體系;形成適合國情的地面沉降防治與地下水控采技術方法體系。
根據《規劃》,到2015年,完成主要地面沉降區和高速及重載鐵路沿線等重大工程區的地面沉降調查,初步建立覆蓋上述重點地區的地面沉降監測網絡;完成地面沉降區的地下水超采復核,控制并逐漸壓縮地下水超采規模;建立區域地面沉降防治與地下水管理技術支撐體系,地面沉降繼續惡化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到2020年,完成全國地面沉降調查,建立全國地面沉降監測網絡;進一步完善地面沉降監測與防治技術體系、管理體系;實施重點地區水資源配置與地下水禁采限采、含水層恢復修復工程,地面沉降惡化趨勢得到有效控制。
地面沉降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人類工程活動引發的地下松散巖層固結壓縮并導致一定區域范圍內地面高程降低的地質現象。地面沉降會造成建筑物地基下沉、房屋開裂、地下管道破損、井管抬升、洪澇及風暴潮災害加劇等一系列問題,給國民經濟造成巨大的損失。目前,全國遭受地面沉降災害的城市超過50個。地面沉降災害已成為影響我國區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據悉,《規劃》由國土資源部、水利部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法制辦、地震局等部門,組織中國地質調查局、水利部水利規劃設計總院、有關省(市)的相關單位編制。這也是我國首部地面沉降防治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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