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首批33個《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
發布于 2024/06/07閱讀(403)來源 ltrlw
摘要
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首批33個《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
內容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正式發布首批《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旨在全面提升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水平,確保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這一重要舉措標志著我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向事前預防轉型,進一步強化了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主體責任。
據了解,首批發布的《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共包含33項,覆蓋了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集中用餐單位食堂等食品生產經營業態,以及乳制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等重點食品類別。清單詳細列出了食品安全風險的重點環節、風險點、管控措施及頻次、責任人員等內容,為食品企業精準識別風險、制定防控措施提供了明確的指導和參考。
市場監管總局表示,建立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有利于推動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促進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通過指導企業精準識別風險,建立健全風險管控清單,實現在“最小工作單元”精準防控風險,全面提升全產業鏈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水平。
在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中,特別強調了原料采購、生產加工、儲存運輸、銷售環節和人員操作等方面的風險點。例如,在原料采購方面,要求企業建立嚴格的供應商審查制度,對采購的原材料進行嚴格的檢驗和驗收,確保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在生產加工環節,要求企業建立完善的加工工藝流程和操作規范,確保加工過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在儲存運輸環節,要求企業建立合理的儲存和運輸制度,確保食品在儲存和運輸過程中不受污染或變質。
此外,清單還明確了企業食品安全風險管控的責任人員,要求企業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職責,確保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的有效實施。
市場監管部門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高度重視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指導企業結合實際抓好風險排查和管控。同時,鼓勵企業結合自身經營業態、規模大小、食品類別等開展食品安全風險分析,查找確認風險點,科學制定管控措施,合理確定管控頻次,建立符合企業實際的《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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