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國家質檢總局召開新聞發布會。質檢總局辦公廳主任、新聞發言人李元平發布了2011年童鞋、童車、玩具等3類兒童用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關于“雙打”專項行動進展情況、關于今年全國建材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具體部署、2011年4月進口食品化妝品不合格情況和關于臺灣地區食品添加劑“起云劑”的有關情況等五個方面的情況,以下為具體發布內容:
一、2011年童鞋、童車、玩具等3類兒童用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
近期,質檢總局對童鞋、童車、玩具等3類兒童用品質量進行了國家監督抽查。
童鞋抽查了6個省市80家企業生產的兒童皮鞋、皮涼鞋、旅游鞋等80種產品。抽查發現,有14種不符合標準的規定,不符合項目涉及游離甲醛、外觀質量/感官質量、耐磨性能、外底硬度、鞋幫帶拉出強度、底墻與幫面剝離強度、襯里和內墊耐摩擦色牢度等。
童車抽查了5個省110家企業生產的兒童自行車、兒童三輪車、兒童推車、嬰兒學步車等110種童車產品。抽查發現,有22種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不符合項目涉及銳利邊緣、閘把尺寸、機械強度、沖擊強度、制動裝置和動態強度等。
玩具抽查8個省市的212家企業生產的塑膠玩具和電玩具兩大產品種類共242種玩具產品。抽查發現,有20種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不符合項目涉及可觸及的銳利尖端、小零件和小球、危險突出物、可遷移元素(鉛、鉻)和標識標志等。
針對國家監督抽查中發現的產品質量問題,我局已責成各地方質監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依法進行后處理,實施行政處罰、責令企業整改和復查等措施。上述抽查中涉及的合格產品和不合格產品的生產企業、品牌、規格型號、批次、生產日期等詳細信息,同時發布在國家質檢總局網站,消費者可以上網查詢。
二、關于“雙打”專項行動進展情況
自去年10月,國務院部署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以來,質檢總局按照職責分工,抓住生產源頭,重點產品、重點地區和重點問題,以及大宗出口商品,嚴查大案要案,嚴加進出口商品監管,有力地打擊了質量違法違規行為。截至2011年5月20日,全國質檢系統共出動執法人員42萬人次,檢查汽配、手機等產品生產企業14.5萬家,立案查處各類違法案件24196起,移送司法機關301起,搗毀造假窩點987個,查獲違法產品貨值8.6億元;檢查服裝、小家電、箱包、玩具、鞋類、家具等大宗出口商品195.5萬批次,查出不合格大宗出口商品2801批次,貨值2億美元;完成假證書調查1050份,處罰企業51家,配合公安部門搗毀假證窩點44個,抓獲涉案嫌疑人57人。在案件查辦中嚴查大案要案,共查辦貨值金額15萬元以上的案件235起、100萬元以上案件45起、500萬元以上案件8起。今年3月11日,質檢總局組織各地質檢部門在全國202個地(市)、縣集中銷毀了價值3745萬余元的假冒偽劣產品。
各級質檢部門在加大打擊整治力度的同時,進一步發揮行業協會“打假協作網”的作用,與名優產品生產企業聯手開展“打擊假冒,保護名優”等活動,健全企業自律機制;及時將存在突出問題的目錄外出口商品納入法檢目錄,建立法檢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加快推進地方質量技術監督局和檢驗檢疫局共建共用12365系統,把12365建設成為全民參與“雙打”專項行動的橋梁。下一步,質檢系統將從三方面繼續著力推進“雙打”工作:一是繼續抓住重點產品,嚴懲假冒偽劣違法行為;二是繼續抓住重點地區,深入開展集中整治;三是繼續抓住長效機制建設,鞏固“雙打”成果。
三、關于今年全國建材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具體部署
為進一步規范建材市場經濟秩序,近期質檢總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公安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林業局、電監會等部門,聯合制定下發了《2011年全國建材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要點》(國質檢執聯[2011]203號),部署今年建材市場專項整治工作。
今年建材專項整治的主要對象是:鋼材(4747,28.00,0.59%)、水泥等大宗建材產品;人造板、涂料等裝飾裝修材料;建筑扣件、電線電纜等直接關系安全的產品;建筑用隔熱保溫材料、建筑衛生陶瓷等涉及節能減排的產品。與往年相比,今年的建材專項整治將重點解決一批涉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突出問題,以隔熱保溫材料作為重點,部署打擊制售、采購和使用假冒偽劣建筑用隔熱保溫材料行為,查處不符合國家標準、以次充好等違法問題。同時,針對媒體屢次曝光的“瘦身鋼筋”問題,嚴厲查處熱軋帶肋鋼筋重量公差超標和非法拉長等違法行為。
另外,今年6月20日至9月30日,質檢總局還將會同有關部門,繼續聯合開展“清新居室百日行動”。嚴厲查處無證生產、無照經營、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制售或在工程中使用假冒偽劣裝飾裝修材料的違法犯罪行為,著力解決裝飾裝修材料中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突出問題,為廣大人民群眾營造一個清新、安全的居室環境。
四、2011年4月進口食品化妝品不合格情況
2011年4月,質檢總局所屬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共檢出質量安全項目不合格的進口食品化妝品109批次,涉及20類產品,主要不合格產品是飲料、糕點餅干和水產品及其制品,不合格產品來自24個國家地區,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劑和品質等項目為主要不合格原因,占不合格批次的66.06%。對以上不合格的進口食品化妝品,口岸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均采取了退運或銷毀等措施,未進入國內市場。有關詳細信息,已在質檢總局網站上進行公布。
五、關于臺灣地區食品添加劑“起云劑”的有關情況
5月24日,臺灣地區有關方面向質檢總局通報,發現臺灣“昱伸香料有限公司”制售的食品添加劑“起云劑”含有化學成分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脂(DEHP),該“起云劑”已用于部分飲料等產品的生產加工。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脂(DEHP)是一種普遍用于塑膠材料的塑化劑,在臺灣被確認為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為非食用物質,不得用于食品生產加工。接到臺灣方面通報后,質檢總局高度重視,立即要求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進行調查了解。經初步調查了解,近3年大陸未進口過“昱伸香料有限公司”制售的“起云劑”,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在進口信息追溯排查過程中發現,2004年有3批臺灣產“起云劑”從上海口岸進口,但均非臺灣方面通報的“昱伸香料有限公司”制售的“起云劑”。另查實,上海口岸2010年,共進口了3批“悅氏運動飲料”。其中,2010年7月、10月和12月分別進口75箱、121箱和60箱,均不在臺灣方面通報問題產品范圍。2011年3月進口792箱“悅氏運動飲料”,可能含該“起云劑”。進口商已采取了召回措施,截止到26日晚,已從市場上召回4800余瓶,庫存尚有518箱。除上海口岸外,其他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未受理過臺灣方面通報所列批次的飲料產品進口。
為保證消費者身體健康,國家質檢總局已要求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加強對來自臺灣地區相關添加劑和飲料等產品的檢驗監管,防止問題產品進入大陸。一是要求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繼續調查了解臺灣“昱伸香料有限公司”生產的“起云劑”以及相關飲料產品進口報檢及檢驗監管情況,包括申報的產品名稱、施檢情況、進口企業名稱等信息。并從即日起不受理臺灣“昱伸香料有限公司”生產食品添加劑的進口報檢。一旦發現尚在口岸的問題產品,立即予以扣留;如果發現問題產品已流向社會,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立即責成進口企業實施召回。二是加強從臺灣進口有關食品的檢驗,凡檢出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脂(DEHP)的產品一律不準入境,不合格情況要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同時要全面掌握從臺灣進口食品的有關情況,密切關注臺灣“起云劑”污染問題的動態,及時告知進口商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三是要求相關檢驗檢疫機構立即開展對問題“起云劑”和臺灣進口食品添加劑中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脂(DEHP)成分的檢測。
下一步,國家質檢總局將保持與臺灣有關方面的溝通,并根據事件進展情況,進一步采取相應措施。